发改委十方面措施促民资PPP项目拓展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发布时间:2017-12-19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8日表示,目前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仍然存在一些障碍,民资PPP项目金额占PPP项目总金额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

孟玮介绍,今年前10个月,PPP项目较为集中的公共设施、水利和环境管理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4.5%,比整体民间投资增速高18.7个百分点。但据市场机构统计,2014年以来已公示中标人的5718PPP项目中,国有企业中标PPP项目个数占比约为53.5%,中标金额约占75.9%;而民营企业中标项目个数约占46.5%,中标金额约占24.1%。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比例总体仍然较少。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孟玮表示,包括,一些垄断行业市场开放度不高,部分地方对民间投资提供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些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不清晰、回报预期不稳定、回报率偏低,对民间资本缺乏吸引力;一些民营企业在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缺乏市场竞争优势;一些新上项目征地拆迁难度大,报建审批手续多、时间长,民营企业独立完成这些前期工作困难较大等。

据了解,未来发改委将针对不同PPP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并鼓励民间资本成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由专业机构管理并投资PPP项目。

同时,对已经采取PPP模式的存量项目,可通过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将政府方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民营企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优秀的民营企业。

发改委介绍,未来将鼓励政府投资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PPP项目,鼓励各级政府出资的PPP基金投资民间资本PPP项目。推进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PPP项目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按照统一标准对参与PPP项目的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方进行信用评级,引导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根据评级结果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孟玮表示,发改委将从科学合理设定社会资本方选择标准,依法签订规范、有效、全面的PPP项目合同,加大民间资本PPP项目融资支持力度等10个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未来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PPP项目,不断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