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工具试点 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文章来源:上交所
发布时间:2018-11-06

2018年11月2日,上交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开始试点,并成功达成首批信用保护合约。这是上交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指示精神,落实证监会关于探索运用成熟的信用增进工具、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债难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交易所市场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积极探索。上交所通过市场化的信用保护工具,引导市场修复对民企债券的投资信心,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当日,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成为首批信用保护卖方,共达成2笔信用保护合约交易,参考实体包含了不同主体评级的民营企业,分别为红狮控股集团(民营企业,AAA)和金诚信(民营上市公司,AA)。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为上述民营企业近期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其为自己主承的民营企业客户提供信用保护,有利于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提升市场信心,保障民营企业债券的顺利发行。

以国泰君安和浙商基金某产品达成基于红狮控股集团的信用保护合约为例,参考实体红狮控股集团近日在上交所公开发行“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该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精准扶贫项目”—会昌红狮水泥项目(该水泥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效创造了当地贫困人口的就业)。国泰君安是该单扶贫专项公司债的主承销商,浙商基金某产品已成功认购该期专项扶贫债,国泰君安向浙商基金该产品提供红狮控股集团在交易所市场所发行公司债的信用保护。据悉,由于投资者对于主承销商为该期债券提供部分信用保护存在预期,投资者认购踊跃,全场认购倍数达3.03倍,发行票面利率为5.5%,处于簿记区间5.5%-7.0%下限,低于同期行业整体水平。信用保护工具的推出有利于打消投资者对于民企信用风险的担忧,扩大债券投资者群体,提高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上交所先行先试推出信用保护工具,开创了券商服务企业客户的新模式,券商可以为发行人提供“公司债券融资+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融资解决方案,这将显著增强券商承销机构服务企业客户、特别是民营企业客户债券融资的能力。试点期间,信用保护工具将重点支持暂遇流动性困难的优质民营企业和双创企业债券融资;定价上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实行市场化定价。

下一步,上交所将尽快制定信用保护工具相关业务规则,以便更多符合标准的市场机构为客户提供相关信用保护服务和产品,更好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企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