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与计算融资租赁中的租金?

文章来源:高新租赁
发布时间:2010-11-15

租金一般由以下内容构成:

   (1)租赁物的购置成本,包括租赁标的物的价格、运输费、进口关税、保险费等。租赁标的物的货价一般是根据该标的物在当时市场上的价格,由出租人和供应商经过协商后确定的。另外,为了防止出租人对标的物任意加价,承租人也往往积极参加贸易谈判。

   (2)租赁期间的秕息,即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租赁物而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利率的高低一般取决于租赁合同签订时融资租赁市场的行情、资金的来源、金融市场行情的预测、承租人的信用和资金使用方向等因素。

   (3)租赁的手续费,即出租人为租赁物所开支的营业费用。我国租赁公司的租赁手续费一般没有固定的标准,关于租赁手续费率的高以及摊提的方式,各个租赁公司的做法不尽相同。

  在目前国际和国内融资租赁实践中,除保留传统的固定租金方式外,已越来越多地采用灵活的、多形式的、非固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以适应日趋复杂的融资租赁关系和当事人双方的需要。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事人经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或者通过使用租赁物所获得的收益来确定支付租金的大小和方式,也可以按承租人现金收益的情况确定一个计算公式来确定租金,或由当事人约定并在融资租赁同中规定以其他方式来确定租金。

摘自《法律界》 2010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