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10时许,萍乡市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一次平常的政府常务会,会议的讨论气氛却如此时的天气一般热烈。
正在讨论的是当天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近3个月的调研和综合评估,萍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融资租赁五年采购计划”已经形成完整的融资租赁方案,并提上政府常务会讨论。为什么要实施租赁计划?实施该计划的依据及购置计划实施后有哪些好处?常务会上,萍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樊文印就此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下发《江西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和《2011年政府目标任务书》,以及“十二五”消防装备建设的需求,萍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未来五年需购置和补充各类消防车18辆,资金近3000余万元。
“如采取零星采购的方式,消防装备将不能形成系统优势,应急救援水平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如大规模一次性采购,财政预算又有限,且存在资金压力。而利用融资租赁则不同,该方式可在不造成财政赤字的前提下,利用较少的启动资金,实现大规模一次性采购,为消防部队提供更先进、可靠的消防装备,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最大的保障。”樊文印称。
据了解,通过融资租赁购置消防车,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消防车登高作业高度提升23米
樊文印回忆,这缘于去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当地消防设备的购置问题。能否借鉴这种“融资租赁方法”,运用于解决萍乡消防的实际问题?
理念与创意一旦形成,就深深扎根于萍乡消防支队党委一班人的脑海。该支队党委班子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向省总队、市政府领导汇报,力争总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力协调。
2010年12月,萍乡市常务副市长张和平来支队走访时,樊文印就“融资租赁”解决消防装备的想法进行了专门汇报,张和平副市长非常赞同并鼓励支队进行深入调研,力争早日拿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其他需要市政府出面协调或出资的,政府将全力以赴。
今年5月初,萍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将近3个月的调研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萍乡市当前应急救援装备现状,在充分吸取湖南落实与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先进经验做法的同时,提出了市本级、三区、三县五年一次性购置18辆各类消防车,车价总计2362.6万元,付款总计2960.979155万元的融资租赁方案,并于5月26日向市政府提请了《关于解决萍乡市应急救援支队装备购置经费的请示》,得到了市政府的认可,随后将文件批转至市财政局进行具体协调。
萍乡市财政局分别于5月30日,6月9日、23日,7月1日、13日、23日六次与消防支队就融资租赁事宜进行商讨,并最终形成由萍乡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2539.5万元,一次性解决18辆消防车购置任务的融资租赁方案。
“通过这种方式,一揽子解决了市、县(区)应急救援支(大)队5年内的设备购置问题,有利于我市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而资金来源明确则避免了消防支队每年为落实设备购置资金到市、县(区)衔接的过程,能将萍乡有限的消防警力充分、高效地利用于"防火、灭火"中心工作之中。”在听完消防支队的汇报后,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了该种融资租赁方式的可行性。
“年底车辆配备到位后,将确保各县区有1辆抢险救援车,1辆20米以上的云梯消防车,全市执勤消防车一次性载水总量将由148.5吨提升至254.5吨,消防作业高度由30米提升至53米。”融资租赁带来的好处樊文印最清楚,他表示:“23米垂直高度的提升背后,离不开萍乡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
樊文印还说:“陈卫民市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全市消防部队以此次"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融资租赁五年采购计划"的通过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萍乡消防应急救援的硬实力,并认真总结以装备配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经验,上报省消防总队,为全省提供可供借鉴的参考。”
摘自《新法制报》 201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