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产业特性

文章来源:高新租赁
发布时间:2010-12-06

    融资租赁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至今已经28年,到现在还处于幼稚阶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融资租赁缺乏最原始、最基本的认识,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业务的规范操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业内政策的正确呼吁,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笔者从基本概念说起,特撰写系列文章,与业内同仁共同磋商。

    不管是否赞同这样的观点,任何一个产业都有自己的特点,这样才有机会不与其他产业竞争。若产业按照自己的特征去经营,就比较顺畅,否则障碍重重。融资租赁至今还处于幼稚阶段,首先就是从业人员对融资租赁的特性不了解,或者说是错误地解读了融资租赁,因此总觉得经营的很艰难。到现在还是在我是谁?我该做什么上徘徊。

    融资租赁的特性是什么?笔者以为用7个字就可概括:“产业边缘的服务”。首先我们要看融资租赁是否属于一个产业。有人说融资租赁是一种交易方式,并不是什么产业。但是在中国要开展这样的交易必须得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这样的经营才能得到法律保护,享受合理税收待遇。

    因此毋庸置疑,融资租赁就是一个产业,我们称之为“融资租赁业”但在国家统计局第三次产业划分中,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金融租赁。并没有包括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第三产业中有L门——租赁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如果和同门的7320大类——文化及日用品租赁相比,并且不考虑法律方面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定义。商务部门下的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应该统计在7120大类里面。实事上,国家统计局每月的“各行业城镇投资情况”统计里才有这个门类。并不是按照租赁的营业额来统计的。

    为什么会出现同一种业务分两类产业统计呢?这就是边缘产业的特征。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产业,说它是“金融”,不完全准确,说它是“贸易”业不全对。它是金融与贸易边缘上结合的产业,是一种新型的独立产业。这个产业的特性就是边缘性。因此银监会监管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商务部监管其他部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能说是多部门监管。实际上不同机构又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分别监管不能说错、也不能说乱。

    边缘产业从事的什么业务呢?就是服务。在新经济时代,产业划分越来越模糊,边缘化越来越突出,每个产业都离不开服务,只有服务才能把它们融合在一起。这就是服务贸易!过去世界把贸易和金融严格分开,为了规范环境,有了关贸总协定(GATT),自从加入金融、电信和服务,就改称世界贸易组织(WTO)了。

    认识到这点我们就知道融资租赁的特性:在产业边缘上为多产业服务,“一仆多主”是融资租赁的典型特征。这就是融资租赁的本质和内涵。接下来就知道我们该做什么,该为谁服务。

    我们所做的事情实际上是:代出资人评估项目风险、寻找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代催收资金;代承租人融资采购设备;为厂商销售设备提供金融服务。有了这认知,我们就知道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是什么、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物产业定位是什么、融资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知道我们要开展这些业务人才标准是什么融资租赁公司营销什么?还知道融资租赁的利润增长点在什么地方?持续发展的活力在什么地方?

 

《现代租赁》网首次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