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外高桥保税区注册的企业,从欧洲空客公司买了一架A320客机,转手租给了美国航空公司。这架飞机还需要飞到上海来吗?如果不需要,海关、外汇、民航等管理部门又怎样对这架“看不见的”飞机进行监管呢?
这一现实问题考验着浦东新区干部的智慧。而对这一难题的解答,最终也造就了今年上海单船单机融资租赁项目的历史性突破——7月29日,春秋航空公司通过交银金凤凰公司引进的一架空客A320飞抵浦东机场。
融资租赁是目前航空航运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据估计,全球航空业三分之二以上的飞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预计未来20年,全球飞机租赁市场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船舶租赁市场的规模也将超过1万亿美元。就像买房有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得航空或航运企业能以最少的现金租用更多的飞机和船舶。
然而,这项国际通行的业务,在中国却几乎是一张白纸。造成这一尴尬的原因在于,我国很多现行政策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相抵触。比如,单船单机融资租赁公司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母公司希望最大程度隔绝经营风险,一旦发生飞机失事等灾难性事故,可以不殃及池鱼。因此,这类公司往往是虚拟的 “壳公司”,而现行《公司法》却要求企业必须有独立的管理人和经营场所,否则就不能进行工商注册。
又比如,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船舶登记时必须是已经入关入境的实物。而融资租赁公司为了寻求低税率,则会将购买的船舶放置在保税区内,视作“境内关外”的保税船。这样的船舶无法进行登记,也就谈不上开展经营。
细细数来,仅融资租赁中最简单的单船单机模式就涉及工商注册、海事登记、保税监管、外汇管理等六大政策瓶颈,而每一领域又有几十条法律法规亟待梳理。这样的项目,能在上海落地吗?
先行先试,要有打破政策藩篱的勇气。“只要是对 ‘四个中心’建设有功能突破意义的项目,我们都要坚持到底。”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简大年说,单船单机融资租赁试点不是一般的单体项目,而要看作是上海航运金融业创新突破的一大抓手。为了啃下这根硬骨头,综保委提出了工作项目化的要求,分级分层剖析问题,逐一逐项制定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牵头人身上。
多方协调努力之下,破题终现曙光:飞机轮船虽然“看不见”,但这类货物不易出现灭失、走私等问题,海关允许在货物不到港的情况下实行分离监管;船舶虽然还未进关,但只要认准企业,船舶入户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将公司注册在保税区,既解决了工商注册问题,也让企业享受到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截至11月底,上海综合保税区共设立6家单船单机融资租赁公司,总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从明年起,上海融资租赁业务将从单船单机向多船多机延伸,参与企业的范围也将从银行系统逐渐扩大到非银行系统。
摘自《解放日报》 2010年12月14日